当前位置: 热点 > >正文

公司法股份质押要求

来源: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7-08 06:56:58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法律规定,股东以股权出质按照股权转让相关规定执行,具体而言,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X 关闭

精心推荐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北极建筑工程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浙ICP备2022016517号-19   联系邮箱:514 676 113@qq.com